沈荃:从嘉善血战到凤凰河滩
沈荃,原名沈岳荃,号得鱼、叠鱼,1906年生于湖南凤凰,是作家沈从文的胞弟,比兄长小四岁。他出身将门之家,受父亲沈宗嗣影响,15岁的哥哥沈从文先到湘西地方部队当兵,1922年,16岁的沈荃到湘西巡防军第三支队杨明臣部当勤务兵。
1925年,19岁的沈荃考入黄埔军校第四 期步科,与林彪、高魁元为同期同学;1926年北伐期间,他在朱德任团长的国民革命军第三军教育团任见习排长,此后历经中校参谋主任、营长等职,一路擢升。
嘉善血战:"只剩十六人仍与敌肉搏"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沈荃由工兵营长升任第128师764团团长。当年11月,在著名的嘉善保卫战中,他率部在阵地上死守七天七夜,战斗最惨烈之时,麾下一个营仅剩16人仍与日军短兵肉搏,他本人也身负重伤,被部下背下战场。
此役过后,他又率部参加长沙会战,指挥部队攻击小吴门,一度出现官兵徒步追击日军汽车的场面。抗战胜利后,沈荃调任南京国防部少将监察官,达到其军旅生涯军衔的顶点。
辞职返乡,随陈渠珍和平起义
内战爆发后,沈荃不愿参与内战,辞去军职返回家乡凤凰。1949年11月9日,他随割据湘西多年的"湘西王"陈渠珍通电和平起义,此后出任凤凰县临时治安委员会军事组副组长,参与地方治安工作,并提交《湘西匪情调研报告》,主张对当地土匪"分化招抚为主、军事打击为辅",亲自参与了多次劝降工作。
镇反罹难:河滩上从容赴死
1951年秋,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沈荃与湘西大批起义投诚人员一同被作为清算对象,以"反革命"罪名判处死刑,在凤凰河滩被执行枪决,时年45岁。据记载,临刑前他自己将灰军毯铺在河滩草地上,从容赴死。
沈荃有两次婚姻:发妻田玺珍,没有子女;继妻罗兰,两人育有一女沈朝慧。沈荃遇难时,沈朝慧年仅8岁,此后由伯父沈从文抚养长大,成年后嫁给了后来成为知名雕塑家的刘焕章。
三十二年后的平反
1983年,经复核调查,湘西相关部门认定沈荃"起义行为属实,原判决缺乏证据",予以平反昭雪,正式确定其起义人员身份,恢复名誉,家属获得500元人民币的抚恤赔偿。
图:1929年沈从文兄妹四人与母亲在上海合影。左二为沈荃,左一为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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