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林彪身边的内勤警卫刘甫江回忆,林彪办公室制定这个“十不”的规定,起因竟然是因为一个警卫员把林彪的鸡肉给偷吃了。
那是在1962年4月的一天,当时国家正处于困难时期,林彪也主动缩减开支,已经有两个月没吃肉了,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下更瘦了,身体也很虚弱。
林彪的厨师甫师傅看不下去了,就 通过各种关系,买来了一只老母鸡,炖了一锅汤,给林彪补补身体。
做好后,甫师傅就让一位内勤警卫给林彪送过去。
没想到,这一大碗鸡肉实在是太香了,这个内勤警卫也好几个月都没闻到肉味儿了,实在是受不了诱惑,就偷吃了一块鸡肉。
他本来想吃一块就行了,没想到越吃越香,一吃就停不下来了,竟然把一大碗鸡肉都给吃光了,只剩下一个鸡架了!
怎么办?这个内勤警卫也吓坏了,把这碗鸡汤送到林彪办公室后,就赶紧走了,跑回警卫室躲了起来。
林彪看到这碗鸡汤后,有点奇怪,甫师傅不是说买了一只老母鸡吗?怎么只有鸡架和鸡汤?鸡肉哪里去了?
秘书去厨房找到甫师傅,甫师傅也很奇怪,说我给林副主席盛了一大碗鸡肉啊,怎么会只有鸡架和鸡汤呢?甫师傅赶紧去找那个内勤警卫,结果,在警卫室找到了,正在蒙着被子哭呢!
甫师傅把他拉到林彪的办公室,说明了这件事,这个内勤警卫跪在林彪面前,哭着作检讨,说自己实在受不了诱惑,就把鸡肉都吃了,请林副主席狠狠地处罚自己。
大家本来以为林彪会狠狠地发脾气,没想到,林彪却一点也没有生气,还跟那个内勤警卫开起了玩笑,说:“起来吧,吃了就算了,你吃了要变成屎,我吃了也要变成屎,都一样。”
不过,林彪的宽容并不能掩盖这个内勤警卫的错误,在林彪的卫士长李文甫的主持下,第二天就制定了“十不”的规定,其中的“不该吃的,绝对不吃”,就是从这次事件总结出来的。
(林彪办公室制定这个“十不”的规定:“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吃的,绝对不吃;不该拿的,绝对不拿;不该用的,绝对不用;不该写的,绝对不写;不准暴露自己在首长家工作;不准接待任何亲友来首长办公室;不准随便外出游玩。”)
图:1968年春節在林彪住處毛家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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