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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据澎湃新闻报道,四川筠连一女子遭镇政府公职人员强奸,筠连县公安局7月16日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不予立案,8月10日该局刑事复议再次不予立案。宜宾市公安局9月7日复核认定“有犯罪事实”,指出县公安局“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撤销其不予立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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