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据澎湃新闻报道,四川筠连一女子遭镇政府公职人员强奸,筠连县公安局7月16日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不予立案,8月10日该局刑事复议再次不予立案。
宜宾市公安局9月7日复核认定“有犯罪事实”,指出县公安局“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撤销其不予立案决定。
受害人林某称,6月28日晚,她被蒿坝镇政府工作人员杰某推入自家烧烤店厕所内强奸。
警方6月30日受理此案。不久,林某因案件不被办理,割腕自杀未遂。律师称案件发生后,林某被医院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据报道,犯罪嫌疑人杰某负责综合执法工作。9月11日,他接受采访时否认强奸,称这是“很小的一个误会”,并表示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9月12日上午,林某称已收到筠连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