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自媒体人尹建根因发文批评官员,遭安徽和县警方跨省带走,随后被判寻衅滋事罪,获刑二年三个月。他已提出上诉。 和县法院认定相关维权文章存在大量“不实”内容;辩护律师质疑,判决把针对官员的尖锐批评当成侮辱,也没有证据证明尹建根编造虚假信息。尹建根在庭审最后说:“他们可以抓走一个榜样,但挡不住笔下的阳光。”把批评官员塞进“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公民监督就成了公权力随时可以封掉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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