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第454期:今天(2026年9月8日)是邹幸彤女士被捕5周年纪念日。邹幸彤在8月28日支联会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庭审陈情书中说道:结束一党专政,是我们这一代香港人也好,中国人也好,都无可回避的责任,这件事必须由我们自己完成,也只能由我们自己完成,没有任何外人可以代劳...
#邹幸彤:女,1985年1月24日出生,英语名:Tonyee Chow Hang-tung,原英属香港籍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公民,香港大律师,原香港支联会副主席,第35届“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荣获者,民主人权斗士,社会活动家。
邹幸彤早年曾就读于英国剑桥大学哈默顿学院物理学系,毕业后又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研读法律专业,而后成为一名香港执业大律师;自2016年起,因致力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 随开始担任香港支联会(即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副主席,期间,曾积极推动和举办了每年的维多利亚公园(简称“维园”)64纪念烛光晚会;
2020年,当李卓人、何俊仁等香港民主前辈和支联会高层相继 遭遇中共香港政府的迫害身陷囹圄时,邹幸彤勇敢的站出来,成为继续组织香港市民纪念64活动的主要领导者;
2021年6月4日,在中共主导下的港版“国安法”管控下,支联会被香港警方以防疫(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为由禁止在维园举行当晚的悼念64 烛光晚会;针此,支联会立即提起上诉,但因上诉很快被驳回,故邹幸彤公开表态自己以个人名义到场纪念;
次日,邹幸彤即被警方以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同年8月5日,暂获取保候审,但2021年9月8日,又因拒绝在限期内向香港国安处提交支联会的文件而再被港警拘捕;
次日,邹幸彤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等共计8人一起正式起诉,被指控因在社交网络和媒体发表意在鼓动民众参与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言论,其等言行已触犯港版《国安法》的相关法令,故应予量刑;
2021年12月,邹幸彤一行8人案被香港法院统一宣判,其中,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2020年“煽动他人参与纪念64集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2个月);
2022年1月4日,邹幸彤又被香港法院以2020年、2021年两次 “煽动他人参与纪念六四集会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15个月);因先后两次判决的一部分刑期同时执行,故其最后实际执行刑期 1年10个月(22个月 );据悉,庭审中其拒绝认罪,坚称其发帖与撰文旨在呼吁人们勿忘六四,并非鼓动众人聚集闹事。
2022年12月14日,邹幸彤上诉成功,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撤销了之前法院以“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对她作出的有罪判决,同时也取消了她的刑期。但司法当局并没有释放她,以“预防”为理由,让她在继续在监狱中等待下一次审判。
2023年3月4日,西九龙裁判法院一名香港政府指定的国家安全法官判定邹幸彤和另外两名支联会领导人被定罪,原因是这三位支联会成员拒绝遵从香港警方于2021年8月的通知,要求提供支联会资金、活动、董事会成员、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大量资料。判决定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邹幸彤和另外两名支联会领导人面临长达六个月的监禁和10万港元(约合11,919欧元)的罚款。邹幸彤也在根据《国家安全法》的另一起案件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
2023年5月3日,获韩国“2023光州人权奖”。
2025年1月22日,支联会案正式开审,案件围绕支联会自 1989 年成立至 2021 年解散,逾 30 年间沿用的“五大纲领”是否涉及颠覆国家政权。控方指控,被告在《国安法》实施至其被捕期间,“以所谓民主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针对国家的负面内容,来鼓吹或宣传支联会的组织和主张”,而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必然涉及以违宪的非法手段颠覆政权。李卓人、邹幸彤不认罪,何俊仁认罪。
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及其三名领袖李卓人、邹幸彤与何俊仁,上周被香港法院裁定,因“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违反中共宪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法院于2026年8月28日,早上就量刑轻重听取三人陈情,但邹幸彤在庭上陈情时多次遭打断。邹幸彤在网上公布的陈情书中表明,“结束一党专政”是责任,宁愿做“罪犯”、不背叛良知。陈情书最后以“烛光如海、人心成涛、粉身拍岸、不平不休”作结。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邹幸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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