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几十位逃荒者的口述和陕西本省人的回忆和介绍,大概可以分析出甘肃逃荒妇女嫁给了几类陕西男人:
1:本人家境非常贫寒,在本地找不到媳妇的男人。我的父亲宋长顺就是其中典型一例,人年青、相貌端正、干活踏实,但父亡娘走,非常贫穷,最后找了从甘肃逃荒来的我的母亲牛淑英。
2:年纪大,死了 婆娘,留下几个娃娃没有人照顾的男人。那个年代,医学条件差,一个妇女生个孩子、得场大病就可能丧命。鳏夫就花一点钱,让人贩子从甘肃带一个婆娘来,给自己当女人,给家里做饭,料理家务。
3:个人身体有缺陷、残疾、非常丑陋的男人。有些男人因为眼睛瞎、腿瘸等疾病,多年没有婚娶。但是甘肃逃荒过来的妇女没有办法,只有跟上,才能有个吃饭的地方。逃荒妇女王秀英说:“给我找了几个男人都是瞎子,我就说,陕西男人都是瞎子吗?”
4:如果是女子父亲本人带领女子来,会挑选女婿,给女儿找一个年纪、相貌、家境相对比较好的男子。但是这么“好运气”的逃荒妇女所占的比例很少很少。大多数说:“看都没有看一眼。”“咱挑人家啥?咱是要饭哩!”
5:苦命女人跟上穷男人,谁也不嫌弃谁。有些年青女子是男人在火车站领回来当媳妇的,有些是到村里要饭被收留下来的,有的是由村里的热心人介绍来的。都是穷苦人,谁也不笑话谁,谁也不会看不起谁。饥荒的年代,唯有家里的热炕、锅里的包谷汤散发着热气。年年月月,她们建立起珍贵的夫妻之情、苦难中的亲情。有不少妇女告诉我:“遇到了一个好人”。
有关文件和有些研究论文中用“非法同居”这个词语形容这些逃荒妇女和陕西男人的婚姻,这是对她们人格和尊严的再一次侮辱。众多的甘肃妇女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以自身换取生存。首先回答她们一个问题:饿死人,逼迫妇女逃荒是不是非法?是不是犯罪?
---甘、陕逃荒妇女血泪史
作者: 依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