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故事:四川达州。70岁的蒋婆婆走着走着自行摔倒了,她向附近玩耍的三名小孩求救,说“小娃儿咧,快点来把我扶一下”,一名9岁小孩好心上来扶她时,蒋婆婆一把抓住小娃儿的手不松,声称就是这个小娃儿把她撞倒的,赔钱。
蒋婆婆的儿子龚某某赶来后,也一口咬定是三个孩子将母亲撞倒,索赔高达二十万,甚至带着五六个人涌进这孩子的家里,把老太太往屋里一放就走。这老太太在救她的好心人家里强吃强住,最后逼得这户人家只能在外面租房子住。
司法所“和稀泥”,劝大事化小,叫三位家长一人赔偿2500元。派出所也拿这老太太也没办法。幸好包括一位清洁工在内的三名证人作证,“是那个老太婆自己摔的,她喊小娃儿拉她,小娃儿没撞,是她自己摔的”。
经过一番努力,达川区分局才发布官方通报:蒋婆婆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敲诈勒索。对她处以行政拘留7日,因为她年满70周岁依法不予执行,但对其儿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滑稽的是,直到此时,蒋婆婆仍对电视台赌咒发誓她是被冤枉的,坚称是小孩撞的,要恢复她们一家人的名声。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文革时期,这个婆娘不晓得干了多少坏事,抄了多少家,批斗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