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讥讽我前面的帖子,我看了下,大致有三种意见,我统一回应。
第一,有人说,中华民国是政治概念,中国大陆是地理概念,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我前推说的“中国大陆”,其实指的不只是一块抽象的地理土地,而是这块土地以及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民。八年抗战主要是在中国大陆打的,承受日本侵略的主体,也是中国大陆的土地和人民。日本1945年在法律形式上是向中华民国政府投降,但中华民国政府为什么能够接受日本投降?因为它当时代表的正是这块土地和人民。
所以,从历史和政治意义上说,日本向中华民国投降,也完全可以理解为日本向这块土地及其人民所代表的中国投降。我把它简称为“向中国大陆投降”,在日常语言和逻辑上并不存在什么不可理解的问题。政府不是悬浮在领土和人民之外的抽象物,它的代表权最终必须落在一定的土地和人民之上。
第二,有人说,照我的逻辑,谁统治这块土地,谁就有权对日本投降发言,那么明朝、清朝也可以,俄罗斯过去占领过中国领土,也可以。
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恰恰混淆了“现在统治”和“历史上曾经统治”。
明朝、清朝早已经不存在,它们对中国大陆的统治是过去式,而且日本投降这个历史事件根本没有发生在它们存在的时代,因此当然不存在什么明朝、清朝今天出来继承日本投降问题的权利。俄罗斯过去占领过中国部分土地,也从未因此成为中国大陆的统治政权,更谈不上代表中国大陆这块土地和它的人民。
但我可以把这个假设推到极端:假如有一天俄罗斯占领中国大陆,成立一个新政权,推翻现有中国政府,这个新政权实际统治整个中国大陆,国家仍然叫中国,并且承接中国的国家身份,那么它当然也会继承中国此前的历史和相应的法理权利,包括抗战和日本投降的历史。不会因为这个政权是俄罗斯建立起来的,就说南京大屠杀从此跟它无关,中国抗战胜利也跟它无关。
这恰好说明,真正重要的不是一个政权最初由谁建立,而是它是否已经成为这块土地和人民的现实统治者,并承接这个国家的历史连续性。
第三,有人说,1945年接受日本投降的是中华民国,而中华民国今天还存在,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资格对日本投降说三道四;甚至有人说,中共是“黄俄”扶植起来的,因此更没有资格。
这个说法没有搞清楚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主体性。中华民国当然可以以1945年中国受降政府的历史身份谈日本投降,这个历史事实没有必要否认。但它今天已经不实际统治中国大陆,也就不能再以今天中国大陆统治者的身份垄断这段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1945年还没有成立,但它后来取得并延续了对中国大陆的实际统治。八年抗战主要发生的土地、绝大多数战争受害者生活的地方、南京、上海、武汉、东北以及绝大部分当年的受降地区,今天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之下。难道仅仅因为1945年接受日本投降的政府叫中华民国,今天统治这些地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而无权表达日本投降的看法、无权谈中国抗战?这在逻辑上显然说不通。有些人有此看法,其实不是在讨论问题,而是在表达立场。
至于所谓“中共是黄俄扶植起来的,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资格”,更是把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混在一起。苏联扶植中共,只能说明一个政权取得政权的历史过程,根本不能推出这个政权在建立并实际统治中国大陆之后,不具有国家主体资格,更不能推出它无权继承和表达发生在这块土地和人民身上的历史。
我前推其实就是要绕过“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谁继承谁”“谁才代表中国”这种无休止的法统争论,回到一个更简单的事实:抗战是在这块土地上打的,战争是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承受的。1945年代表他们接受日本投降的是中华民国政府,今天实际统治这块土地和人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可以更替,但土地、人民和历史的连续性不会因为政权更替而被切断。
所以,说1945年接受日本投降的是中华民国,没有问题;由此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没有资格谈日本投降,才是真正的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