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法庭认定,《中国宪法》所称“根本制度”是第一条确立的中共领导,而非第二条的“主权在民”。
除修改宪法外,其他旨在终结中共领导地位的手段均属非法。“非法手段”也不局限于暴力或违反香港本地法律。
支联会一直主张以“一切非暴力手段”结束一党专政,并曾支持以修宪为目标的《零八宪章》。但法庭认为,支联会并未真正与中央政府展开修宪对话;刘晓波入狱后,也不应再合理相信中国境内的修宪运动能够结束一党专政,因此不能证明支联会只会采用修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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