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至1961年,中国进入了三年困难时期,同时也是特供制度高度发展的时期。
对享受“特供”待遇的干部,因权位高低和官职大小而制定标准。如“四副双高”(人 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与最高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的标准是“除按照北京市居民定量供 应之外,每户每天再供应鲜肉1斤,每月供给鸡蛋6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食油、果蔬等适量。”
而正、副部长一级的,“除享有北京市居民待遇之外,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鸡蛋3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鲜菜、果蔬不等。”
在困难时期,执行特供任务的34号供应部,能做到特供保证,实属“不易”。凤凰卫视2009年一期《腾飞中国》节目的相关报道称,由于商品匮乏、食物短缺,中央令全国各地以“政治大局”为重,压缩当地人民的基本需求,全力以赴要支援北京。
此外,34号供应部管辖的专用生产基地,如屠宰厂、肉食加工厂、糕点加工厂、熟食制作车间、检测化验室等,均配备当时最先进的设施,“甚至连猪舍、养牛场都是聘请苏联专家设计和建筑的”。
---“特供”之“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