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真的重重关上了——刚听说中国有一个税种:“弃籍税”。
打听了一下,这是指对放弃国籍或长期居民身份者征收的特别税制,美加德法澳英也有类似制度,但严格法律程序和征收标准,有的只是针对公司股份而非个人资产。
中国表面上没有“弃籍税”,但实际上2019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加了一条(第13条):“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必须向税务机关做纳税申报、结清税款,还有滞纳金、罚款。
而且,这一波完美闭环打劫让你很难逃掉了。2026年7月财政部发布离岸信托个税公告,明确居民转非居民时,需强制清算征税,并配以公安、税务等部门严格监控,重点打击“移民不移产”行为,实行全穿透征管。
属于中国中产和以上阶层的困境是:当初没有这个法律规定,让你挣了钱;但2019年《个税法》加上第13条,到2026年7年正式实施,整整7年时间,人们都在“诗与远方”幻想:不至于,国家不会对我怎样的。
幼稚啊,现在你的命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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