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網發推之一八五
關於法律不明白之一、二
從7月31日起 ,六天了,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簡簡單單闢謠的帖子也讓刪?
今天得到明白人轉述的官方答案,才知道現行有規定:闢謠相當於傳謠。闢謠帖子詳細記述謠言,可以刑拘。最近國內因此被刑拘的大有人在。
“闢謠讓刪貼”,我明白了。不做評論。
但是關於法律不明白之處,我還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路暴力法(徵求意見稿)》公佈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路暴力法(徵求意見稿)》,于29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回饋截止日期為2026年8月28日。’’“根據徵求意見稿,網路暴力是指通過網路對個人、組織集中或者持續實施的侵害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個人資訊等合法權益的活動。”
我作為長期遭受網絡暴力者,自然希望這項法律能夠儘早出台。
新華社電文還說《徵求意見稿》目的 “為了預防、制止和懲治網路暴力,加強反網路暴力工作,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堅持源頭防範、多措並舉、精准施策、協同共治、依法治理的原則,宣導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路,採取措施防範治理網路暴力。”以上白紙黑字,符合一個網絡流行語“高大上”。
中國法律出台一部又一部,但是執行的效果卻是另一回事,包括“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應該早已成為執法的準繩,但是我自己的經歷卻證實了“司法不彰”的殘酷現實。
2023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間諜法》的修訂案,7 月1 日施行,“行走的50 萬”已經成了“間諜”的代名詞。網易一個只有200 個粉絲的化名者,立刻給我造謠,說我是“間諜”,“六四“就因為當間諜被抓,後因繼續當間諜”繼續被抓被判刑兩次”。這個造謠者“50萬”當然拿不到,粉絲也漲不了多少,但是他造的謠卻形成網絡暴力,“百度百科“立即把我的條目掛上“境外間諜”,形成網絡暴力的風暴眼。
兩個月後,北京市公安局兩個有關部門負責人找我談話,要求我不要接受美國之音、自由亞洲外媒採訪,給我提出四條要求;我也相應提出我的4條要求,包括網易、百度對我實施的謠言暴力,相當於向北京市公安局直接報案。
直到2024年8月26日,聯通毫無理由切斷我家寬帶、座機、我的手機,我再次向公安局報案。次日朝陽國保來我家,聲明和他們沒有關係,不是他們幹的,順便替北京市公安局給了我遭受網絡暴力報案的回复:“市局認為‘間諜’的謠言,不影響你的正常生活,所以沒管。“
我隨後發推文對北京市公安局提出批評:“如果像北京市一級的執法機關,專政工具,如此對待嚴肅的法律問題,那法律還有什麼尊嚴可言?如果十四億人走在大街上都可以被造謠成‘行走的五十萬’,網路成為法外之地,不要說《反間諜法》,任何法律都成為兒戲。”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路暴力法(徵求意見稿)》公佈了,對網路服務提供者、國家執法機關都有明確要求。今天我在“百度百科”做了截圖,“境外間諜”的頭銜依然掛在我的條目上,這是“煽動、教唆實施或者幫助實施網路暴力活動的”確鑿證據。《徵求意見稿》明確“依法從重處罰”。
今天我要對北京市公安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說的是:“對於網絡暴力,不是逼死人,或把人逼成精神病,你們才出面管管,你們的責任就是‘防範治理網路暴力’”。
我靜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路暴力法》出台並施行。是時,我會再一次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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