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清远生父被控性侵案二审反转一事,引起网络热议
2024年,16岁女孩因反感父亲管束、阻挠早恋,捏造被父亲长期性侵、猥亵的事实报警;2025年清远中院一审判处其父无期徒刑。
父亲上诉后,2026年4月广东高院二审开庭,已成年的女孩当庭推翻全部指控,递交悔过信承认诬告,案件暂未宣判。
一方面是女儿诬告至亲、案情反转极具冲击性;另一方面一审缺少客观物证却作出重判,引发公众与法律界对证据采信标准的讨论。
三大核心争议疑点:
1. 无客观物证,定罪依据存疑
涉案床品、衣物DNA检测均排除父亲,案件无伤情鉴定、目击证人、监控等佐证,缺少关键客观物证,一审却认定两项重罪,完整证据链如何形成缺乏合理解释。
2. 被害人陈述存在多重瑕疵,未审慎核查
女孩确诊重度抑郁并长期服药,多份笔录案情描述前后矛盾;事前因恋爱、管束和父亲存在激烈矛盾,还有虚假报案前科,具备明确诬告动机,这类存疑口供却被一审直接采信。
3. 孤证定案不符合法定定罪标准
父亲自始至终否认全部指控,全案定罪几乎仅依靠女孩单方陈述。按照“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该案未能达到“证据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要求。
网友评论:
不少网友提出质疑,疑惑在缺乏DNA物证、仅有单方口供的情况下,一审为何作出重判;还有人提出存在刑讯逼供等片面猜测,对一审证据审查流程提出强烈质疑。
法律提示:
女孩故意捏造重罪致使他人被判重刑,已涉嫌诬告陷害罪,若二审认定父亲无罪,女孩后续会被另案追责。
此类虚假报案不仅毁掉无辜者人生,还会消耗司法资源,降低真实性侵受害者的维权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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