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说:
“办外交,要会争,也要会让。当争的时候必争,当让的时候也必让。只争不让,那就是下命令,强迫对方接受我的命令。”
“中国的外交,从巴黎和会以来,我经手的就很多。所犯的毛病,就是大家乱要价钱,不愿意吃明亏,结果吃暗亏;不愿意吃小亏,结果吃大亏。”
“群众组织起来大游行或组成代表团对中国的代表们施加压力,常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杨玉清《我所知道的顾维钧》
顾维钧(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江苏省嘉定县(今上海市嘉定区)人,中华民国外交家。1912年任袁世凯总统英文秘书,历任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外交总长与国务总理、署理大总统、国民政府驻法国、英国大使、驻联合国首席代表、驻美大使、海牙国际法院副院长。1985年于美国纽约逝世,享寿9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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