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作弊,“卖关节”——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为了防止作弊,设计出许多规则:考题事先严格保密,考生入考场要经过检查以防夹带,考卷上的考生姓名是密封的,还有,考卷上交後一律由专人重新誊抄,这样,考官想从笔迹上辨认出张三李四因此“开後门”就根本办不到了。
照说,有如此周详的规定,作弊是不可能的了,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种作弊法叫“卖关节”。何谓“卖关节”?考官事前暗中告诉考生:你在考卷第三行第五格出写上“之”字,在第六行第八格写上“乎”字,在第七行第十格写上“者”字,在第九行第十四格写上“也”字。我批考卷,只要见到在这些指定位置写上“之乎者也”的,就批个高分让他中举。毕竟,别人碰巧也在这些位置写上这几个字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
“卖关节”的高明处尤其表现在行贿受贿的办法上。考官“卖关节”是极重之罪,查出来是要杀头的,所以没有厚利没人肯干。假定考官卖个关节给你要收一千两银字,问题是这笔钱怎么个给法呢?
如果考前考生就偷偷送上银子,万一考官光收钱不办事怎么办呢?谅你考生也不敢声张。第一,没有证据,你声张也没用。第二,考官受贿固然是罪,考生行贿也是罪,你若一声张,岂不是先把自己给送进监狱了?
如果约定在发榜之後再交钱,万一考生不认帐怎么办呢?你考官也同样不敢声张,不敢找考生要钱,只好吃哑巴亏。
於是想出一个办法,在考前,考生先交给考官一百两银子作定金,其余九百两发榜後再给。这样,即便考官食言,发榜後考生名落孙山,考生方面不过损失一百两而已,这个亏还吃得起。
麻烦出在余下那九百两银子怎么付。若考生中了举却不肯付了,考官奈何?因此,考官要求考生先写一张借条:“今有张三借到李四大人九百两纹银,准予某月某日前奉还。”下面有借钱人张三的签名和章印。古时候,中国不兴公证,但要认签字盖章,有签字盖章就有法律效力。这样,考官就可以放心了。
可是在那一边,考生又不放心了,万一你考官不让我中举,事後还拿着借条敲我九百两银子的竹杠,我这亏就吃得太大了。
这就发明出最後的一招,也是最绝的一招。考生在借条上签名时,前面加上四个字“新科举人”,再倒填日期,把考前的日子写成发榜後。如果真中了举,考官凭着这张借条,不怕考生不补齐那九百两。如果考生名落孙山,这张借条就不灵了。别人会认为借条上的签字系他人仿造——“张三不是新科举人嘛。”
通常所谓作暗盘交易,双方既要互相利用,必须狼狈为奸,甚至生死相托,但小人之间何言信义?彼此都最怕对方中途变心,在互相勾结时又都不能不留上一手,但是,顾於此者必失於彼,顾上了这头就很难再顾上那头,所以要成事极难极难,稍一不慎就导致囚徒困境,或者一方成了牺牲品,弄不好还两败俱伤。象“卖关节”全套设计,巧妙周详,天衣无缝,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两头全拴死,真称
得上匠心独运,万无一失了——至少是把出事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