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权日记(二)
广东省政法委与广东省高院的联合骗局——以假释为饵欲诱使我儿腾宇认罪。
我儿牛腾宇遭广东政法委构陷入狱已近7年,我无时不刻不在盼望儿子离开冤狱,为此我也奔波了无数回。广东省政法委与广东省高院打算利用我盼望儿子赶紧出狱这一心理,设计了一个圈套。
广东高院曾多次告诉我和孩子父亲,表示可以通过办理假释的方式,提前释放孩子,但前提是需要孩子先认罪,而后才能办假释。
由于广东省政法委与高院曾多次撒谎、耍赖,我一开始并不认为认罪之后广东当局就会真正释放我儿。而我这次前往广东维权,广东当局的行为恰恰应证了我的观点。
2026年5月25日上午,我来到广东高院,并向高院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三个尖锐问题:
- 去年,牛腾宇父亲曾来过广东高院,当时高院的工作人员曾亲口向牛腾宇父亲承诺,孩子目前刑期已快过半,可通过办假释出狱。当时高院主管假释工作的法官信誓旦旦地说:“你孩子牛腾宇只要一认罪,我们保证给他办假释,我就是主管假释的。”由于办理假释需要孩子签字,高院方面还派遣了三名法官专程前往监狱,与孩子谈判,并向孩子做出了类似承诺。所以当时高院作出的这一承诺是否算数?
- 关于阅卷,广东当局长期以各种理由,如:案卷失窃、“秘密卷”等非法理由,拒绝我方代理律师阅览全部卷宗。此次我方律师是否能够阅览全部卷宗?广东高院是否还会继续寻找其它非法理由进行搪塞?
- 为何被定为该冤案首要分子的顾杨阳,在被抓捕后,却能迅速释放,并从主犯转为证人全身而退?而牛腾宇却要顶替他成为“主犯”?
接待法官称我们(高院)做不了主,需汇报领导(指政法委),让我次日再来。
5月26日下午,我再次前往高院,得到正式答复:
- 牛腾宇可以复合办假释的条件,虽然被定性为“恶势力”,仍符合办理条件。但办理的前提是必须先签字认罪(认部分罪也行)。其流程为:牛腾宇须向四会监狱方面提交书面申请,由监狱方报肇庆中院,不经过高院。
- 我方律师在提交申诉材料后,就可以阅看全部案卷,对牛腾宇有利的全部可以看。
- 顾杨阳由茂名网警办案并放走,让我去找办案单位,高院不管。
虽然广东方面再次信誓旦旦地承诺,但鉴于他们的“前科”,我依旧是信不过。
于是在5月27日,我赶赴四会监狱与孩子面谈,商量广东当局提出的这个认罪以换取假释的这个条件。孩子说:“自2019年我被抓以来,广东公检法多次欺骗我,想骗我认罪,所以现在也必须谨慎。如果我签字认罪,就等于彻底失去翻案机会。除非当局把真实证据摆在我面前,让我心服口服,否则绝不签字。”
在得到孩子的答复后,5月28日,我第三次前往广东高院,向高院发言人马法官再次确认:如果我孩子认罪了,政法委高院是否会阻挠办理假释?并且你们能否拿出真实的证据以证明腾宇有罪?
马法官一听,脸色骤变,直言拿证据出来他们做不到,办假释这一事也不能保证真的可以办。
随后,我强烈要求面见去年亲自承诺可以为我儿办假释的主管法官,同时他也是高院主管办理假释的法官。该法官姗姗来迟,言语委婉、满口同情,却始终避重就轻。在我一再地追问下,该法官透露:他在高院管假释这个岗位上工作了很长时,如今也快退休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从未给总刑期超过10年的人办理过假释。
其言下之意就是,虽然我儿腾宇在法律上符合办理假释的条件,但广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从未有过给总刑期超过10年的人办理假释的案例。所以如果牛腾宇认罪,那假释肯定是办不了的。
至此,广东政法委与广东高院的意图彻底暴露,即——以办理假释这一条件,诱使牛腾宇认罪。在认罪后又以广东从未给总刑期超过10年的人办理过假释为由,拒绝给牛腾宇办理假释。
在去年七月,高院曾信誓旦旦向牛腾宇父亲承诺可办假释,还专门派人去监狱找牛腾宇;如今却当面翻脸,直言“做不到”。然而,广东当局是今天才发现做不到的吗?既然做不到当初为何又要承诺呢?
显然,我方的维权行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广东当局,他们希望通过欺骗手段,将我方暂时搪塞回老家,而后再慢慢收拾。如果我和牛腾宇真的信了他们的鬼话,那直接先去认了罪但无法得到释放的万劫不复的境地。
法院工作人员一见到我就反复劝我“回家”,表面和气,实则全是拖延与欺骗的把戏。
这就是广东政法委和广东高院口中所谓的“法治”!
这就是他们口中“人人平等”的真相!
我不会上当。
牛腾宇也不会签字。
这场无耻的骗局,已经被失去了其诱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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