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辽宁。一名男子讲述称,自己因为想看一些猎奇类国外电影(如《人食人实录》《人体蜈蚣》等),便在小红书上联系了一位网友。
对方随后通过私信给他发送了大量相关影片。由于视频文件过大,需要时间下载,他一直没有来得及观看,只是把这些视频留在私信里,之后便没有再管。
几天后,4名警察突然上门,要求其交出手机,并现场翻查聊天记录,随后还精准锁定了向他发送视频的网友。
男子之后被警方带走调查了一夜。
第二天,他又被送进看守所,涉嫌罪名为“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男子称,自己前后在看守所待了100多天。
期间不断有人问他:“兄弟,你犯什么事进来的?”而他每次回答:“我是因为看电影进来的,准确来说我都还没看。”但几乎没人相信。
事后,其家人四处借钱、托关系处理,最终案件以“定罪不起诉”结案,男子未被判刑,后被释放。如今,他每个月都在努力挣钱,偿还当初托关系欠下的钱。
男子感叹:“在网警面前,我们根本没有隐私,哪怕是私信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