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新政大家都知道了。做点简评。
我知道很多人相信过“只反非法移民不反合法移民”这种奇谈怪论,但现在刀都架脖子上了,就别吭声了,很难看。有些人总指责别人看不懂英语,所以我给了自动翻译
首先说一下啥是“暂时在美国居留”,这是法律术语,F,J,B,H等签证都是暂时。
大概一半以上的华人绿卡申请者是持这些身份在美国境内提交I-485。其它族裔也差不多。你要出境再交,意味着中断学业、工作,这个路径基本不可行。等于是要大砍合法移民,让他们“自我遣返”(米勒语)。
当然,和前几次一样,未必能执行下去,但造成的麻烦、损耗和心理压力是极大的。
除此以外,政策还强调境内身份转换是一种“特权”。也就是说,以前你完全合规,那么移民官员就得批。但现在,哪怕你所有条件都符合,他也可以不批。所以你别总强调自己合法了,美国在精神上已经没有法律了。
老夫读完政策后,认为有几个影响比较严重的路径:
- NIW:在学术机构里读书或工作的F1,J1,H1通过递交NIW走EB2拿绿卡。这个路恐怕不可行了。
- 非H1b工卡工作期间递交EB1,2:在公司工作的F1-OPT,O1递交EB1或者EB2,这条路也不可行了。
- H1b,L1转EB1,2:在公司工作的H1b,L1,因为是dual intent,这个政策里表述的比较模糊。估计不会全部动,但是通过“一事一议”的逐项审核,可能会部分受到影响。包括拒绝率大幅上升或者排期无限延长等。
- 公民配偶:公民配偶的问题是这里有个22条军规。在以前,即便呆过期,或以B,F身份签证入境,如果你是公民配偶的话,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即可获得绿卡。这个是合法的。但现在公民配偶绿卡需要回当地国去签,会有这么几个问题:
美国现在有一个巨长的拒绝入境名单,这些国家的公民在美国可以转身份,但回国的话,根本就无法办签证回来。
如果你停留过期了,原本是可以顺利转身份的。但如果你回国的话,就会触发身份过期的10年拒签待遇。
如果你是以B、F等身份入境,却在这里结婚,那么回国签证时会面临一个入境理由与移民倾向不符的问题。导致拒签。
所以这个身份问题也很大。
- EB5:EB5原本有直接递交申请拿工卡和把家属办到美国的捷径,这里被取消了。然后EB5现在排期又极长。等于是你递交了EB5在美国投资,却长时间无法到美国合法经营你的投资,那投资个毛。这里肯定是有矛盾的,等看后续怎么解决。
总而言之,这个反移民政策有一大堆的矛盾,但针对的范围极大。光是中国人群体可能就有超过50万人受到影响。所以是需要极力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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