怵目惊心:1951年的“镇反”
读到原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尹曙生的《毛泽东与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一文,刹时对那次“镇反”,特别是对1950年12月至1951年9月的“镇反”第一阶段时期的情况,有了一种怵目惊心的感觉。
为什么?
因为,尹曙生在文中,披露了当时的“镇反”运动,是如何决定大捕、大杀的说细情况及 其杀人的数据。
尹文的数据有:
一、“镇反”运动从1950年12月始,到1951年5月这个阶段,五个月时间内,全国就逮捕了200多万人,杀了其中50多万人。
二、到1954年1月,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徐子荣在一个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逮捕262万人,其中杀掉71万2千人,关押了129万人。另外,先后管制120万人,教育释放3万8千人。
三、1950年12月至为1951年9月“镇反”运动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所杀的人,占全部“镇反”运动的75%。就是说,有54万3千人,是在这个阶段被杀的。
四、由于“镇反”运动的杀人数目,是毛泽东与中央按人口总数的一个比例数所确定。一般定为人口总数的为千分之零点五、最多千分之一,故而,100万人口的城市,“镇反”运动可杀人数目为500—1000人!
就是说,“镇反”不是有“反”则“镇”,而是先行就确定了镇压枪毙的人数!
后来“反右”、打右派,也是这个套路,按地区人口比例抓右派。
五、杀人批准权,“镇反”运动开始时,下放给地委、专署一级,在实行过程中,实际下放到了县一级。直到“镇反”第二阶段时,才收回到省一级。
县一级就可决定枪毙人,可见会导致多少滥杀!
---作者: 陈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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