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学一些实用技能很快,但在制度层面的深度学习能力上不及格。在这种深度学习能力方面,中国人跟它的东邻日本形成鲜明的对比。日本向欧美学习现代法律和司法始于明治年间,自1868年算起,仅用20来年在立法和司法独立方面已经学得有模有样。1891年,日本愤青刺杀俄国皇太子未遂,惊动日俄两国,日本政府高官向法院施压,要求判处凶手死刑,被法院拒绝。按照日本法律,行刺未遂不能判处死刑。法院依法判处凶手无期徒刑。1895年,又有日本愤青刺杀在下关谈判的李鸿章,事件再度震惊世界,日本政府高官再度向法院施压,要求判处凶手死刑,但法院照旧独立行使判决权,判处凶手无期徒刑。那名凶手一直活到二战结束后。
这是深度学习的能力。中国人擅长快速学习实用技能,但整体上深度学习能力不高,要培养这种能力可能需要几代人。
看李鸿章遇刺后法院审判凶手那段旧事,很感慨。事件发生后,日本从天皇到民间都很震惊,也很害怕,因为当时的日本人最担心的是被列强称为“野蛮国家”。刺杀来谈判的外国使臣,按任何文明标准衡量都足够野蛮。首相伊藤博文和外相陆奥宗光去李下榻的寺院探望,天皇派御医为李治伤,皇后亲手准备绷带送给李,有超过一万多日本平民给李写慰问信......
那是1895年的日本。对比当时的大清国,或者,甚至对比当下中国,两国官民的精神世界和行为方式,判若云泥。更令人惊叹的是,那时的日本才向欧美学习了20来年。而今距那时候已经129年了,中国官民还没学出个样来,连是否学到了些制度和价值观的皮毛都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