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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9日上午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法庭,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被宣判获有期徒刑12年,主审法官是邱建明审判长;分管南方都市报的南方报业集团社委李民英被宣判获有期徒刑11年,主审法官是黄王莹‌‌;两人均不服判决,当庭提起上诉,喻华峰谴责主审法官有辱法庭悬挂的国徽。舆论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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