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22期:一年中,她三次被从北京扭送至原籍乐山强关精神病院。她大学毕业后在乐山工作,因与雇主发生劳资纠纷,被该单位不公平处置,状告法院又被枉法裁判驳回,抗争者李艳丽女士自此走向维权抗争艰辛之路
#李艳丽,户籍: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大学毕业后,曾经在乐山工作,因为与用工单位产生劳资纠纷,被用人单位不公平的对待处置,状告法院又被枉法裁判驳回赔偿请求,所以走向维权抗争的上访之路。当地街道办事处与派出所,非旦不解决实际问题,还处处限制李艳丽的人身自由。认为她身边没有亲友没人撑腰,为所欲为的随意拿捏。被逼无奈的李艳丽选择一边在北京工作谋生,一边到国家信访窗口递交材料。
2025年上半年,李艳丽曾遭遇过两次类似的非法收治经历。第一次是1月20日至3月24日,第二次是5月21日至9月16日。其一年之中发生三次非正常收治住院,都有一个共同的行为特点,都是选择在全年管理中所谓的国家敏感期。第一次是“全国两会”,第二次是“全国六四”,第三次是“全国宪法”。这三次都是维稳人员不远千里从乐山一行数人驱车前往北京,通过非法定位和搜集个人信息盯梢跟踪,掌控了习惯性的出行路线,选择本地人,不容易察觉的时间路段拐角处,强行将李艳丽掳回户籍地,再送进乐山市精神病院。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与派出所等地方职能部门,为阻止李艳丽去各部门递交上访材料,竟直接违抗有关政策和高层决定,一次次把李艳丽从北京抓回乐山,用“精神病”的模式进行管理。
这是丧心病狂毫无人性一再挑战人性底线,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从手段上、形式上没有本质区别
2025年12月17日凌晨,李艳利在北京行走在上班的路途,被户籍所在地便衣警察,无事由、无手续、无家属的情况下,由乐山市中区分局全福派出所民警,协助全福街道办事处有男有女等四人,强行将从北京转移至乐山市精神病医院。根据可靠的见证人说“李艳利被安排在精神病住院部五楼,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不能外出,被强迫接受程序性治疗。早期可以接听电话,但是向外界发出呼声以后,便失去了所有的联系。
李艳丽第三次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2025年12月19日至今。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通知书载明,李艳利因受冤维权,已被乐山市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三次,本次处罚更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李艳利每天被强制服用精神类药物(如抗精神病药),导致身体出现不由自主来回走动、颤抖等症状。她多次向医院提出异议,但医护人员以“病情需要”为由拒绝。她的父亲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无法有效干预。唯一亲属的她,其目前处于完全隔离状态,仅靠极少数限时手机机会向外界求救。
李艳丽多次遭遇不公平、不透明、不合法的“精神病”收治经历,已非孤立事件,已形成一种对普通公民、状告官僚、不同意见人士,人身自由持续、反复的、常态化侵害模式。
如此情节非常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公共资产消耗巨大,陷入治理效果越治越乱的恶性循环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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