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9月24日,为了八届十二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周恩来专门召开中央专案组会议。贺龙在这次会议上被定性为“历史上搞叛变”、“现行中搞政变”的人物,许光达则是“反革命政变的黑干将”。对于所有中央专案组的专案对象的定性都是在这次会议上最后敲定。(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 )》)
对于周恩来的工作成就,林彪在十二中全会上专门提出表扬:“专案的问题除文革的几个同志以外,总理也是参加了的,也是领导的,是他们这些同志,专案小组的全体同志的努力,剥开了这个画皮,使我们看出,照妖镜把这些牛鬼蛇神照出来了。”(《林彪在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第14页)
在“九一三”之后,中央专案组重组,在1971年10月3号发出通知,成立由周恩来负责审查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的专案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86页)而受到林彪事件牵连的众多人员锒铛入狱,并无实质性的犯罪行为,当然这都是周恩来主持的“林陈反党集团”专案组的“杰作”和“功劳”。 根据毛泽东决定尽快结束专案审查的意见,1975年2月底至3月初,卧病在床的周恩来两次约纪登奎、吴德、华国锋谈话,尽快结束专案审查。除与林彪集团有关的审查对象和其他少数人外,对绝大多数被关押受审查者予以释放。
长期以来,周恩来被认为是“大树参天护英华”,和康生、江青等“迫害狂”极力打倒老干部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现在的材料表明,中央专案组是对党政干部进行迫害的主要法西斯机关。整个专案组都是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工作,领导和参与了“解放”一部分老干部的工作,当然也参与了所谓“康生和江青的迫害活动”。
不可否认,康生和江青有私欲的一面,但是周恩来对“五一六”的穷追不舍,不也是私欲吗?更主要的方面则是,康生、江青、周恩来等人实际上是一个共同战斗的团体,都在为中央(很大程度上就是为毛本人或者为毛的路线)工作,要对中央专案组所犯下的包括审讯、调查、逮捕和实施众多法西斯行为共同承担责任。所有提交给毛泽东的要求立案调查的人员名单,都是在周恩来主持的专案组会议上预先讨论通过,也包含了周恩来对于众多专案组所提交报告的评语以及专案组所讨论通过的结论,这些评语和结论无一不是令人发指、怵目惊心。
---周恩来与中央专案组
作者:司马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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