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第三次却帮了我报一次“倒忙”。2002年7月南方都市报刊发“16岁女工被绑架到三元里卖淫”报道,当天傍晚我接到范以锦电话,要我一起到社办看李书记批示该报道的明传电报。我记得批示写道:“华华、华元:看了南方都市报的这篇报道,对黑恶势力的凶恶行径极为震惊、愤怒。整治三元里,是我主抓的广州市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的重点工程,想不到现在却发生如此恶劣的案件。请二位督促公安厅查明有没有警察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看完批示,范社长对我说:“有长春书记的批示撑腰,这次政法机关和广州市不敢再攻击南方都市报,你要表彰记者和编辑部。”我回答:“好的。我们还要对批示及省厅侦查做后续报道。”我们还是对高层政治的复杂估计不足,对政法系统的黑暗估计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