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毛泽东与其三任妻子关系
就毛泽东与其第二任妻子杨开慧的关系来看,杨没有背叛过毛,毛则屡屡背叛了杨,致使杨受到了极大伤害。
易礼容曾告诉李锐:他和他老婆许文煊一家曾同毛和他老婆杨开慧一家做过邻居,都住在长沙清水塘。就在这做邻居期间,毛把他的老婆给搞了。杨开慧知道此事后,便同毛 大吵了一顿。易和毛是老朋友,先是在一起创办新民学会,后又在一起经营中共组织(按:易曾在大革命时期做过中共湖南省委书记)。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可他老毛不管这一套,朋友妻也要搞。
杨开慧家的一个亲戚也曾告诉李锐,毛娶了杨开慧后,还把杨的亲堂妹给搞了。杨发现了此事后,也同毛大吵了一顿。
1927年8月,毛泽东潜回长沙筹划秋收起义,还一度与杨开慧住在一起。数月后,毛率秋收起义军余部上了井冈山,很快就与贺子珍有了亲密交往,并于1928年5月正式迎娶她为夫人。杨开慧不久便知道毛在山上已有了一个压寨夫人,同时也知道自己已处在一个很难定位的尴尬境地:或是不明不白地作了毛的大房夫人,或是不明不白地作了毛的“弃妇”,即毛因有井冈新欢而予遗弃的长沙旧妇。
1930年8月29日至9月12日,毛泽东率红一方面军进攻长沙,史称“红军二打长沙”。在此期间,“杨开慧母子并未住在长沙城里,而是住在长沙城外的板仓,也就是住在红军控制区里。毛可以不受阻碍地回家看老婆孩子”。当时“红军总部里就有人力劝毛去看望他们母子,顺便把他们接走,可是毛没有同意”,竟也做到了“过家门而不入”。于是,毛泽东最终未能看到原本可以看到的杨开慧母子,并最终未能避免原本可以避免的杨开慧被捕杀的结局。
对于毛如此薄情寡义,杨自会生出一些怨气,并会将这些怨气诉诸一些带有泄愤意味的文字。据李锐先生说,杨开慧曾在其私密文稿中谈到毛时竟用了这样的文字,即“政治流氓”和“生活流氓”。她还用蜡纸将这些私密文稿包裹起来,藏于自己住所的房顶夹缝里,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地方政府翻修该住所时才被发现。有湖南人士通过内部关系看到了这些私密文稿,并将上述文字告诉了李锐先生。
至于毛与其第三任妻子贺子珍的关系,可以说是“始乱终弃”。
所谓“始乱”,即毛最初就以很混乱的方式确立了他与贺的婚姻关系,即在未解除他与杨开慧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迎娶了贺子珍,从而在事实上使得前者成了他的过去式大夫人,使得后者成了他的现在式二夫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小三”上位。这就既让前者受到极大伤害,又让后者蒙受严重羞辱,蒙受名分不正的严重羞辱。
所谓“终弃”,就是毛最终又以较绝情的方式遗弃了与自己已有十年“夫妻情”加“战友情”的贺子珍,即在现任妻子贺子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迎娶了后任妻子江青,从而单方面既不作任何解释也不作任何预告地废除了他与贺子珍的婚姻关系,致使后者成了继杨开慧之后的第二个毛氏“弃妇”。
此时贺子珍正在苏联治病和学习。一天她从读报员那里听到一条把自己和其他知情听众“都震呆了”的消息:“塔斯社的记者在延安采访毛泽东,双方在窑洞里谈了很久。记者告别时已经是晚上了,毛泽东与他的妻子江青,踏着月色在窑洞外送行”。
至于毛与其第四任妻子江青的关系,则比较复杂,可分两个层面来看:若仅从夫妻关系层面来看,也可谓“始乱终弃”;若再从政治关系层面来看,则可谓“始乱而终不弃”。
先就第一个层面来看。关于江青什么时候悄然入住毛泽东窑洞,又什么时候正式嫁为毛泽东妻子,似乎没有什么人能够说得清楚,就连掌控最多资料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也只能说出一个相当模糊的时间:“同月(笔者按:即1938年11月):与江青结婚。”
据李志绥大夫记述,晚年毛泽东因四处淫乱且又不讲卫生而患上性病,“成为滴虫携带者”。李为此建议毛进行治疗,否则,“一旦传给了江青,就会成了一个不好说明的问题”。毛笑而答道:“这不会,我早就同他讲,我老了,不行了,办不了事情了”。由此可见,在夫妻生活上,毛又“终弃”了自己的第四任妻子。
再就第二个层面来看。毛泽东与江青结合一开始就遭到一些知晓后者历史的人(如王世英等)的质疑。时任中共总书记张闻天汇总了这些质疑者的意见,给毛写了一封劝告信。据刘英记述,“毛读罢大怒,当场把信扯了,说:‘我明天就结婚,谁管得着!’第二天在供销社摆酒两桌,闻天自然不在宾客之列”。于是乎,毛我行我素地娶了自己的第四任妻子,同时也无知无畏地做了后者的第四任丈夫。
需要指出,毛虽在当时颇为任性地将江迎娶为自己的妻子,但在事后还是比较低调地将她安排在自己的身边,主要为自己做一些内务性的工作,而很少让她公开参与重大政治活动,尤其是很少让她与自己一同公开出席重大礼仪活动,致使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成了毛的一位“隐夫人”,一位外界只知其人不见其面的“隐夫人”。事实上,大多数国人只是到了六十年代才通过官方传媒看到江的那副尊容,那副显得很是夸张且很是有“戏”的尊容。
不过,毛泽东到了晚年,虽在夫妻生活上已对江越来越疏远,已与她分居在不同住所,如分居在中南海游泳池与钓鱼台国宾馆;但在政治斗争上则对江越来越重用,已让她扮演了非同寻常的重要角色,即在他此时导演的一系列政治大戏中扮演了那种“蜀中无大将,廖化打先锋”的重要角色。
毛先是将她重用为一个负有特殊使命的“哨兵”,一个为他监控文化艺术界而四处窥探的“哨兵”,即作为“文化特务”的“哨兵”;继又将她重用为一个负有特殊使命的“旗手”,一个为他发动文化大革命而冲锋在前的“旗手”,或是冲锋在前地鼓动着“打倒一切”,或是冲锋在前地鼓动着“全面内战”,以至于在整个文化大革命中,就数她这个“旗手”闹得最为穷凶极恶且最为旷日持久。
纵观毛与江数十年夫妻关系,最充分地验证了毛在早年就已发出的那句人生宣言:“我只对我自己负责”,即奉行一种自我至上的价值观。毛把江只是当作对自己有实用价值的一件工具,在前期只是当作对自己过夫妻生活有实用价值的一件工具,在后期只是当作对自己搞政治斗争有实用价值的一件工具,或说是有实用价值的“一条狗”。正如江青本人在接受审判时所辩称的那样:“我做的一切,都是毛主席要我做的。我是毛主席的一条狗,毛主席叫我咬谁我就咬谁。”
可见,作为毛泽东这样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的妻子,江青不只是有着令人极为可憎的一面,还有着令人极为可悲的一面,既在毛生前为其充当政治打手,又在毛身后为其背负历史骂名。时至今日,执政党及其御用文人在谈及这对夫妻时,仍是不骂其夫只骂其妻,仿佛不是其夫教唆其妻而是其妻蒙蔽其夫或拖累其夫。
---单少杰:由李锐先生一席话谈起——略论毛泽东的私德与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