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稿:多名债权人向相关部门提交联名举报材料,质疑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突击申请破产清算的方式恶意逃避债务。网友称,2024年3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破申118号《民事裁定书》,明确认定重钢建设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在建项目仍在正常施工”,同时“具备多个一级、二级资质”,不具备破产条件,驳回了其破产申请。
仅时隔一年,2025年3月31日,同一法院作出(2025)渝05破申150号《民事裁定书》,却突然认定该公司“已停工停产”“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进而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根据公司2025年2月末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18.82亿元,负债总额28.6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78亿元。
债权人认为,在短短12个月内,从法院认定的“正常经营、有施工能力”骤变为“资不抵债近10亿元”,变化幅度异常,极不符合企业正常经营规律,高度疑似存在资产转移、关联方抽逃资金、虚增债务或隐匿资产等人为操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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