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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继广西防城港“亮证姐”事件之后,又出现一起类似事件。一男子臧某柱在昭阳区彩云路驾车别停另一辆车后,向对方出示“警察证”,并称对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方司机陈某蓓怀疑其身份,随即报警。接警后,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臧某柱进行询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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