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4日,据台山人民政府消息:自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以来,广东江门市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对防控不力者依法处罚。在国家和省指导下,9月21日至10月2日,全市立案197宗。其中,未落实防控措施(如不配合清理积水)104宗(52.8%),积水孳生蚊幼虫88宗(44.7%),合计占比97.5%;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2宗,未按规定承担防控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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