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全县的公职人员被要求参与募捐活动。要求每个单位的集体捐款不得少于3000元。县处级干部每人捐款不得低于500;科级每人不低于400;其他干部职工每人不得低于200
当地政府否认了强制捐款的说法:捐款是自愿的,你在单位你自己看着办喽,这是县委安排的工作
当地公职人员吐槽:“捐款为什么强制?而且我连捐给谁都不知道”。
网传文件显示,该募捐活动的对象涵盖了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省市驻祁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个人则包括县直三级机构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省市驻祁单位、乡镇(街道、管理处)机关及其财政所、学院、医院等单位的所有在职在岗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不在捐献之列,但可自愿参与捐赠。该文件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捐款标准,要求每个单位的集体捐款不得少于3000元。个人捐款方面,县处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500元;科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4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人不得低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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