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几个时间点冷知识
2015年以前,成年男性强奸成年男性,无罪,连猥亵罪都算不上,2015年之后,依旧不是强奸,只能算猥亵(好歹升了一级)
2013年以前,公安局可以在法院没有审判的前提下,把犯罪嫌疑人送去劳教三年。
2020年以前,卖淫嫖娼被抓不单单要拘留15天,还要送收容所6-24个月。换句话说,现在卖淫嫖娼被抓,最多拘留15天。
2015年,刑法删除嫖宿幼女罪(感兴趣的可以去搜一下来龙去脉,非常有意思)
2016年,开放二胎。
2012年,刑法73条里增加监视居住
2012年开始,某人犯罪,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不出庭作证。以前如果有需要,必须强制出庭。
大家还知道哪些有意思的时间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