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敢当众施暴,是因为他坚信,他所在的社会中,正义,只是纸老虎;围观群众的沉默,正是他最大的底气,也是对所有人尊严的最大羞辱。
这种蔑视不只针对受害者,更是对整个围观人群的集体羞辱:
你们看着我行凶,却只敢用手机记录,绝不敢、也不能、更不会形成合力抵抗和制服我,这就是施暴者的自信,这比单纯的暴力更残忍,因为它在宣告:在这里,正义是缺席的,你们是安全的看客,我更是安全的施暴者。
2月19日19时40分,郏县茨芭镇杨某与丁某洛因电动二轮车碰撞引发口角。杨某儿子刘某飞、儿媳韩某娜到达现场后,对丁某洛同行的姐姐丁某乐及现场人员郭某、张某凡、薛某源进行辱骂、殴打。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施暴者自信的深层原因,首先应该是低成本犯罪和高概率不被严惩的预期;
熟人社会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过往;他们知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基层治理常态,尤其是涉及本地人打外来的和弱势方时,警方倾向调解而非重判。这养成了打完人还能继续嚣张的心理预期。
故意伤害罪本应重判,但实践中“情节轻微”“双方和解”“受害者谅解”常被用来降格处理。施暴者赌的就是对方不敢甚至不会坚持追究,或者上面压着维稳,先关几天了事。一旦形成前科不重、代价不大的经验,就敢反复下狠手。
这不是一个人冲动,而是夫妻两人互相壮胆、互相掩护,形成团伙感,配合默契、毫不犹豫,说明很可能不是第一次动手。这种有帮手、有人撑腰的感觉,进一步降低了恐惧感。
其次的原因是长期社会氛围的驯化:几十年来见义勇为者常吃亏,被讹、被伤、被单位处分、被施暴者事后报复的案例反复上演,多起劝架者被捅死、好心人被讹医疗费;而整个社会并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导致好人越来越少。
体制宣传的见义勇为奖励往往象征性,实际保护机制缺失,进一步强化了多管闲事必倒霉的认知。
最重要的原因是体制特有的助长机制;公权力缺位或选择性缺位,基层警力有限,维稳优先,导致很多小事先调解后立案;像唐山烧烤摊打人事件一样,施暴者知道警察来了大概率是拉架、调解、花几个钱就能摆平,于是更加有恃无恐。
还有整体社会信任的崩塌:长期高压、宣传稳定压倒一切,让人们对正义失去信心。围观者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了也不会有公权力为你做主,甚至还惹一身骚。
这就为施暴者腾出了一个肆虐的表演场。
最可怕的是,你今天可能是袖手旁观的看客,明天谁也保证不了你不会成为当众被殴打的那个受害者。
施暴者之所以如此嚣张,正是因为他深刻了解法治的无能;
暴力从不会突然出现,它总是沿着被默许的边界生长。
人们退后的次数越多,施暴者前进的距离就会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