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波之死,是胡锦涛与习近平犯下的血债。
刘晓波被捕、审判、定罪、重判11年,正发生在胡锦涛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时期(2002-2012)。2009年的判决,正是胡锦涛主政下的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胡锦涛时期,对刘晓波的处理已显极端:不仅判重刑,还在2010年诺奖后悍然抵制, 禁止家属领奖, 软禁刘霞, 制造了人类和平奖历史上最耻辱的“空椅子”。
而习近平,则是这一罪行的直接执行者和终结者。拒绝出国就医的决定发生在2017年他的统治下。在刘晓波弥留之际,面对154位诺奖得主和国际社会的恳求,习近平当局选择了无视与拒绝。这不仅仅是拒绝医疗,更是蓄意让一位和平斗士在监控中死去,抹杀任何可能的宽容与变革。
胡锦涛与习近平,这两位独裁者,一前一后,共同铸就了刘晓波的悲剧。胡锦涛开启了迫害之门,习近平关上了最后的生路。他们的罪行,不仅是历史污点,更是人类良知的伤疤:纵容一位诺奖得主病死狱中,拒绝国际救助,践踏言论自由的梦想。这道血债,将伴随他们一生,直至永远。